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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通知

2019-04-02 10:37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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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在口译考试、下半年笔译考试报名中,原则上不作语种、级别、地域等方面的报考限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4)。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可从网站下载、复印使用。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上半年时间为4月2日~15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16日。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上半年4月20日17时30分,下半年9月22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非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二级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或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按照属地原则上半年于4月15-17日、下半年于9月16-18日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上半年4月20日、下半年9月22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上半年6月6-14日、下半年11月7-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 笔译考试

  (1)上半年: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笔试费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试费《笔译综合能力》科目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试费《笔译实务》科目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试费《笔译综合能力》科目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2)下半年: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二)口译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0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400元),一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300元)。

  六、考务实施注意事项

  (一)口译及下半年笔译机考考务

  口译、笔译机考采用全国统一的机考系统和管理模式。各地应根据机考考务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口译、笔译考试特点,认真做好考点考场配置、考务人员培训、模拟测试、设备检测、数据管理、接入介质管理、应急处理等工作。

  1.各地须在各口译、笔译考场为应试人员配备草稿纸,每科每人不少于1张A3纸。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回收。

  2.考前告知。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2)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3)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4)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5)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二)上半年纸笔化笔译考试作答要求。

  各语种《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

  监考人员须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考试用具作答;在专用(通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各地也要在考场另行准备草稿纸备用。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收回。

  七、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度翻译考试将从传统考试方式全面转向机考,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翻译考试的重要性、特殊性和推行机考的复杂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翻译考试工作体系,积极做好人员、资金、场地、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从严、从细防控考试安全风险,杜绝发生作答数据丢失等严重问题,确保翻译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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