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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宁夏翻译资格考试口译通知

2017-08-23 15:11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作者: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发〔2017〕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下半年宁夏翻译资格考试口译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二级笔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三、报名办法

  2017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至9月9日下午18: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网站”(www.tcsafea.org.cn)在报考中心选择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及银行卡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西侧一楼)进行现场审核并刷卡缴费,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出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4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每科135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月4日下午15:00。考生可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网站”(www.tcsafea.org.cn),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二)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 8月21日

(编辑:何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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